旅游景区整体租赁定义
旅游景区整体租赁整体租赁模式是指在一旅游区内,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,由政府统一规划,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(最长为50年)控制和管理,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,成片租赁开发,垄断性建设、经营、管理该旅游区,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通分享经营效益。顶峰国际规划设计公司指出这一模式的特点是,旅游景区实行企业型治理,其经营主体是民营企业或民营资本占绝对主导的股份制企业。
旅游景区整体租赁经营模式特征
第一,在明确旅游区国家所有的前提下,将其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效分离,是这一模式的核心内核。
第二,追其旅游区最有效的投资规模,是该模式的基本出发点。
第三,由政府授权一家企业垄断性整体开发是这一莫斯的实质内涵。
第四,政府统一规划,企业长期经营,是景区相关利益者各自利益的必要保障。
旅游景区整体租赁优缺点
1、优点
第一,有利于增强旅游业的竞争力。
第二,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,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。
第三,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,促进地方就业。
第四,有利于丰富旅游产品类型,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。
第五,机制的灵活性,利于调动开发者的积极性
2、缺点
首先,重经济效益,忽视社会效应,环境、资源破坏开发。
其次,投资的盲目性导致低水平建设。
在此,投资的重复性和恶性竞争。
最后,国有资产被低估。